更新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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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抵押贷款中,抵押物价值几何常常都需要银行来评估,评估到底要不要交“评估费”呢?8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发改委举行的8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物价局已明确,个人及企业贷款的房地产抵押物价值评估费用应当由银行承担,银行不得将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所产生的费用转嫁给授信申请人。
云南省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郭金华通报:近日,云南省物价局印发了《商业银行转嫁房地产抵押评估费行为执法指南》,明确审查抵押物价值是银行自身法定工作职责,个人及企业贷款的房地产抵押物价值评估费用应当由银行承担,银行不得将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所产生的费用转嫁给授信申请人(除例外情形),为商业银行日常操作提供参考,引导商业银行规范收费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近期云南省物价局面向驻滇各商业银行举办商业银行收费政策培训会,深度解读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宣讲培训了商业银行收费政策和我省建立商业银行长效监管机制要求。下一步,价格主管部门将建立商业银行价格联络员制度和财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商业银行价格行为,避免因为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期,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自查和抽查,在抽查中若发现商业银行不自查自纠、仍然存在侵害客户、经营者利益的,将进行处罚并公开信息予以曝光。社会各界可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附: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转嫁房地产抵押评估费行为执法指南》的通知
//www.yndpc.yn.gov.cn/content.aspx?id=882950732060